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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辅导员可获“双线晋升”优惠待遇

中国网和谐河北 2007-12-08 11:41:00 来源:石家庄热线

    本报讯(记者许静)“对在校大学生来说,辅导员是他们遇到学习、生活和情感方面问题时最直接的指导者。在高校中,辅导员的角色十分重要。”河北省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会议昨日召开,我省将从选聘、培训、待遇、职务评聘、考核奖励等多方面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其中。

    我省将按1∶200比例配备专职辅导员

    截至今年9月底,我省87所普通高校有专职辅导员2613人,兼职辅导员2212人。专职辅导员师生比为1∶291(成人高校本专科生未统计在内),改变了几年前一名辅导员管几百名甚至近千名学生的现象。但按照教育部“师生比不低于1∶200比例设置本专科生一线专职辅导员岗位”的规定,我省普通高校近80万本科在校生,应设置专职辅导员岗位4000个,现在缺口还比较大。

    我省将“按照1∶200的标准配备要求,配齐配好专职辅导员,保证每个院(系)的每个年级都有一定数量的专职辅导员”。

    记者还了解到,在大量充实辅导员数量的同时,许多高校已经开始关注和探索有利于辅导员队伍长远发展的措施,比如选拔和鼓励优秀辅导员攻读硕士、博士,开展辅导员职业生涯规划等。

    辅导员可获“双线晋升”优惠待遇

    河北省委教育工委、省人事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教育厅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各高等学校要确将辅导员、班主任的岗位津贴等纳入学校内部分配体系统筹考虑,确保专职辅导员的实际收入不低于本校专任教师的平均收入水平。”

    《实施意见》还针对辅导员职务评聘作出规定。“辅导员具有教师和干部双重身份”,为此,我省要求高校按照双重身份对辅导员进行管理,给予辅导员以“双线晋升”优惠待遇:既可按照助教、教师、副教授、教授评聘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或其他相关学科的专业技术职务,又可根据工作年限和实际表现,晋升相应的行政职务。

    高校将设立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正处级辅导员管理岗位,其中处级(含副处、正处)岗位不超过辅导员队伍的10%,辅导员岗位职级与学校其他岗位职级同等待遇。

    我省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将辅导员、班主任的表彰奖励纳入各级教师、教育工作者表彰奖励体系。据悉,省教育厅将设立“全省高校优秀辅导员”称号,定期评选表彰,并推荐参评“全国高校优秀辅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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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辅导员将实行持证上岗

    本报讯(记者许静)我省日前确定了全省高校辅导员的培训规划。河北师范大学被教育部命名为全国首批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负责全国和我省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工作。从2008年起,凡新上岗的辅导员都要接受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培训,做到先培训后上岗,经培训合格,发给上岗证书,实行持证上岗。我省力争通过2至3年的努力,使全省高校辅导员普遍接受一次培训。

    与此同时,我省还致力于通过培养培训,提高辅导员综合素质和能力。据悉,省教育厅依托2至3所省属高校,每年选拔推荐一批高校辅导员骨干定向攻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更高一级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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