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禁伐”告示碑藏身鹿泉小山村
碑文还清晰可辨。(记者 张海强/摄)
一百多年来,一块青色的石碑深藏在鹿泉市上庄镇洞沟村的山沟里,历经风吹雨打,一直默默伫立在大山深处。几代人从它面前走过,但很少有人知道是谁立了这块碑,它上面又刻了些什么。直到近年来,有人把它从山沟里移出来,安置到村里的小路旁,才有人逐渐注意到,原来这是清光绪年间县令告诫乡民不要砍伐树木的告示碑,违者严惩不贷。
大多碑文清晰可辨
洞沟村是太行山下的小山村,离市区只有十多公里。昨日上午,记者来到村里时刚下过雨,清新的空气中有着泥土的芬芳。沿着土路向西、向北,走不了多远就看到一座建在山坡上的小庙。正对小庙有一块青色的石碑。石碑立在高约30厘米的碑座上,总体高近两米,宽七八十厘米。碑身、碑座都由普通的青石雕成,虽然经过长时间的风雨剥蚀,有的地方已经裂缝,但保存比较完整,大部分碑文字迹清晰可辨。
清末县令的“禁伐令”
这到底是什么人立的碑?说的又是什么事?记者在碑文第一行看到,这个立碑的人来头还不小:“钦加四品顶戴,赏戴花翎,尽先补用,直隶州知州□(此字模糊)县正堂……”。碑文的前半部分内容大意是洞沟村附近有一年遭了旱灾,远近村民都到灵泉山上的龙王庙求雨,结果普降甘霖。为了感谢神灵,人们集资在山上种了不少树。
后面的碑文是:“……倘有不肖之徒擅行砍伐……严行惩办,本县言出法随,绝不宽贷。”这才是碑文的“重头戏”,说的是不经批准,一律禁止砍伐树木,否则严惩不贷。
记者看到,碑文最后有立碑的日期:光绪六年二月二十九日,还有个公证人叫王延年。
九旬老人:禁伐是为了酸枣枝?
光绪六年就是公元1880年,也就是说,这块碑已经有128“岁”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村里的绝大部分人都不知这块碑立于何时,也不知为何而立。
村民王玉柱带着记者找到了他的老父亲,92岁的王荣荣老人,也是村里年纪最大的男子。老人说,小时候听父辈人说,立这块碑是为了“禁山”,不让人到灵泉山上胡乱砍伐树木。至于“禁山”的原因,老人说,听说当时的县令要用山上的酸枣树枝围成监狱,监禁犯人。因为酸枣枝多刺,这样犯人就不敢逃跑了。
有关人士:此碑很有价值
昨日下午,记者与鹿泉市文物保护管理所所长张亚昆取得联系。了解到这块碑没有残缺且内容是“禁伐告示”后,张亚昆兴奋地表示,这块碑很有文物价值,因为它可以反映出清末的风土人情、社会风气等。“我们平时所见的碑以‘布施碑’为最多,如果是记录地震的‘地震碑’或是这种‘告示碑’,就比较有价值了。”张亚昆说,他们正在进行第三次文物普查,他会到现场对这块碑进行查看。(记者 王朝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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