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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建议《教师法》明确规范师生性关系

中国网和谐河北 2008-07-04 13:40:22 来源:金黔在线

专家剖析“贵阳师生三角恋命案”

师生恋能否写入《教师法》

特别注意不要扩大个案造成的伤害

    2008年2月22日上午,天气有些阴霾,孟超杀人案的一审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在这个被广泛传播和争议的三人师生恋中,出庭的主角只有孟超一人。

    庭审现场,女主角王××这个坊间争议的焦点人物,自始至终没有出现在人们的视野里。

    针对这个案子的焦点人物之一——孟超、何小厉的老师王××的缺席,郭海燕(首都师范大学教授)认为,教师有不可推卸的教唆的责任。

    在孟超即将杀何小厉前,曾一边看电视,一边写下杀害何小厉的计划,比如“引开狗”,“戴手套……进入一刀腹部,做成自杀样”等。

    2008年4月23日上午,孟超在一审时称,这份杀人计划书,曾被他的老师王××看到过。

    李玫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心理学教授)教授认为,假如在案发之前,老师真的知道了这个“杀人计划”,那么性质完全变了,就属于共谋,这个老师应该算涉案人员,不应该仅仅是一个证人。

    贺卫方(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说,在今天这样的网络时代,一个案件会被放大,会受到格外广泛的关注。因此,在讨论这样的案件的时候,尤其要特别的谨慎,特别注意不要扩大伤害。“我觉得现在这个案件中,被害的很可怜,行凶的,现在面临着死刑,那位女教师不知道她是玩火,还是真的对两个小男孩的确有感情,最后走到了一个极端化的程度。”

    李玫瑾说,“作为个案来讲,孟超案最后的量刑意见是由法院确定。我觉得最重要的是要保护现在所有在校的未成年人,不要让类似的案件发生。”

男学生遭性侵犯受害同样严重

    李玫瑾说,“师生恋本身无可非议,比如杨振宁教授和28岁的翁帆。爱情冲破年龄、年代的阻隔,这没有什么好谴责的。但是这个案子中涉及到的师生恋是真正的师生恋,还是乱伦?这是两回事。师生恋就是一对一,但是这个案子不是,她同时对了两个人。而且既然涉案的话,(她的)品质问题应该调查清楚。我认为她不是在恋爱,她是在玩弄青少年。包括情感玩弄和生理玩弄,这个女教师本身就有责任,在这个案子当中她至少应该算同谋。

    刘鹰(英语教育专家、留美博士)将孟超案和美国类似的案例做了对比。

    他说,少年男子的心理变化本身就有心理认同上的混乱。在孟超案中,这个女教师把孟超的心理认同加大了,而且通过性关系强化。在交往上,老师有明显的主导因素,强化了她的情感威信,这肯定和孟超杀人是有直接关系的。

    在美国,教师对学生的性侵害比我们想象的多。青少年性侵害中10%来自老师。美国的法律认定,不管师生是否是恋爱,只要涉及未成年人,有性关系,那就是性侵害,明确界定为犯罪。

    刘鹰认为,时下的一些社会舆论对师生性行为的评价存在着“失衡”。

    “如果是男老师、女学生,男的就是色魔,女的就是受害者;如果是女老师,男学生,社会舆论则倾向于说老师有心理疾病,老师有婚姻问题、情感孤独,不倾向于认为男生也是受害者。甚至有部分舆论认为男孩子很幸运,早早就有了性体验。但心理学专家的长期跟踪表明,女老师对男生造成的性侵害,不亚于男老师对女生的性侵害,只是男生的性侵害的表现滞后。”

    刘鹰说,“在美国,学校会教育学生要自我保护,通过怎样的方式找到各种安全的渠道。而且在日常教学、教育当中就有明确的防止老师实施性侵犯的保护教育。我觉得在国内应该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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