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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借车驾驶撞死行人 车主赔偿22.5万

中国网和谐河北 2007-09-28 09:18:53 来源:

  朋友借车,借还是不借?面对这样一个难题,不同的人回答不同。十一黄金周将至,旅顺口区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交通事故:于先生向胡先生借车外出游玩,结果肇事造成一人死亡,车主胡先生为此埋单225000元。

  借车肇事撞死一人

  去年5月1日,于先生约朋友到旅顺游玩,所用的面包车是向朋友胡先生(大连某有限公司经理)借的。当日返回途中,在旅顺南路郭家沟村路口附近将过马路的村民王某撞伤。伤者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公安交警部门对此进行了调解,但因赔偿问题达不成一致。

  为此,死者王某的家属将车主胡先生和其公司被告上法院,原告要求被告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327000元。本案在审理期间,法院依法查封了胡先生(车主)的小客车一辆,查封了房产一处,冻结了他的银行账户。经审理,法院判决被告大连某有限公司向原告赔偿死亡赔偿金173600元、丧葬费15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合计225100元。法院判决后,胡先生给付了各项赔偿款225100元。

  有车者大都不愿借

  朋友借车,借还是不借?记者对有车一族提出这样的问题。“坚决不借,万一出点事,恐怕车、钱、交情全没了。”面对这个问题,陈先生做出了这样的回答。但张女士却表示:“我的车每周都有人借,我已经习惯了,没有办法,幸好没出现过问题。”黄先生则对这个两难问题提出了自己建议:“花钱为他租车开,表示你仗义,二来也让他明白尽量别借朋友的车。下次他就不会借了。”

  律师:

  借车出事害人害己

  对此,一位律师表示,根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

机动车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机动车的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他提醒有车一族,机动车不能随便出借,更不要借他人身份证办理
购车手续,否则一旦出事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害人害己。孟庆友 记者单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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