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转变交通行政管理方式的思考
中国网和谐河北7月10日近期,读了《当代公共管理与政府改革》(周志忍)、《中国行政法基本理论研究》(杨海坤、章志远)等书目,思考了交通行业如何改进行政管理,更好地推进交通发展问题。现从转变交通行政管理方式的角度谈些认识,与大家共榷。
一、市场经济条件下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总体要求
当代行政体制改革是全球性的。1979年英国撒切尔夫人上台执政,成为推动行政体制改革的先驱;1982年里根在美国上台后也大力推进了行政体制的市场化改革。此后,市场经济国家行政体制改革方兴未艾。改革的方向不再是政府职能、责任和政府机构的膨胀,而是发挥市场的主体作用,实现政府的退缩。我国向市场经济的转变过程,其实就是行政体制持续改革不断深化的过程,逐步明晰了政府“管什么”、“怎么管”的问题。
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主要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以往我们比较重视经济调节,近年来开始注重全面发挥政府职能,一方面,加大市场监管,着力建设良好的市场机制。国家之间、区域之间的竞争虽然表现为经济实力增长速度上的竞争,但归根结底是社会机制(包括市场机制、社会管理机制等)的竞争。另一方面,提出构建和谐社会,更加注意做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总体看,在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方式上,现在主要转向了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政府管理的重点转到了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进一步确立了三个观念:(1)在管理的内容上,实现有限政府。落实“三个优先”原则:凡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够自主解决的,市场竞争机制能够调节的,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够自律解决的,行政机关不要通过行政管理去解决。(2)在管理的风格上,讲究信赖保护,增强透明性和可预期性,实现责任政府。(3)在管理的方法上,讲究用最小的行政成本、管最少的事,达到最佳的管理效果,实现服务政府。
二、交通行业行政管理方式创新初析。
按照市场经济和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我们不仅要积极转变职能和改革行政管理体制,而且要大力推进管理方式创新。在权力导向型和规则导向型两种管理方式中尽可能选择后者。其具体要求是:在直接管理和间接管理之间,重在间接管理;在静态管理与动态管理之间,重在动态管理;在事前管理与事后管理之间,重在事后管理;在管理与服务之间,强调服务。规则导向型的管理方式要求具有间接、选择、协商的特点。我们在行政管理中充分体现这一特点,就会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管理方式不当而引发的问题。
交通是一个重要的经济产业,又是一个直接的社会管理部门。行业行政管理从大的方面讲主要有三个方面的职能:一是根据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规划和组织建设公路、港口、铁路等交通基础设施;二是引导和调控运输产业发展,提高社会运输效率和效益;三是做好交通建设、运输两大市场的监管,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
在组织建设交通基础设施方面,从政府职能出发,我们应该把住的关键点是总体规划、项目审批、建设质量;在项目实现途径上,则应充分依托市场和社会。在一些具体问题上,可以考虑进一步转变管理方式:一是加快推进体制改革,尽快把公路设计、监理、施工、养护等推向市场,实现管理职能和生产剥离。这也是解决交通部门机构臃肿、人员严重超编的一个根本途径。二是着眼构建科学合理的综合运输体系,在总体规划上加强不同运输方式之间的衔接配套,系统提高社会运输效能。三是加快智能化交通建设,强化人文理念,提高和谐、服务水平。
在引导发展运输方面,应进一步确立产业化、市场化和服务的观念,实现两个转变:一是由传统的管国有企业向为所有市场主体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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