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城县公开选派乡镇干部到村任职
中国网和谐河北6月20日(牛云龙/张彬 肖雅斌)日前,容城县公开选派8名“自收自支”的乡镇干部(职工),到8个村担任党支部书记。期满后,经考核实现任期目标,将纳入乡镇全额事业编制,工资渠道转为县财政开支。该县这一做法,在干部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
“我这次虽然没被选拔上,但组织上给了我一次机会,让我看到了希望,相信以后还会有这样的机会,现在学习工作的劲头可足了。”参加了公开选拔的平王乡职工刘新惠说出了心里话,也道出了全县所有乡镇“自收自支”人员的心声。
为了激发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的内在活力,容城县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超前谋划,早在4月份就对全县“自收自支”乡镇干部(职工)进行了全面摸底。在多次调研座谈的基础上,制发了《关于选派乡镇机关干部到村任职的实施细则》,明确参选人员必须是年龄30-45周岁,具备高中以上学历的正式党员,从事农村基层工作3年以上,开支渠道为“自收自支”的乡镇干部(职工)。
文件下发后,县委组织部严格操作程序,确定民主推荐、资格审查、业务考试、组织面试、确定人选、到村任职的公开选拔步骤,把好“推荐关、笔试关、面试关”。派出8个考察组,分赴各乡镇召开机关干部职工大会,在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中进行民主推荐,每乡镇确定了2名人选。随后,调阅干部档案,对其“三龄一历”等重要信息进行审查,最终初步确定人选16名。笔试、面试试题均由市委组织部拟定、评审,最终选定8名人员。
该县为确保选派干部“做有目标、干有方向、评有标准”,进驻村全部为党建工作后进、信访隐患多、支部班子瘫痪且暂时不宜组织村民选举的村。县、乡两级根据各进驻村的现状,围绕党建工作、社会稳定、农村经济、公益事业等逐村制定了为期三年的目标责任,选派干部与乡镇党委签定责任状,建立新任干部工作档案。选派干部到村3年任职期间,照常享受原单位工资、福利待遇,并由县级财政给予每月100元的生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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